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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制 度
发表日期:2008-08-04 文章来源: 作者:字体设置:[ ]

    一、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接受省知识产权局指导,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局长定期和不定期向市科技局党组汇报工作,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工作。

二、局内部实行副局长对局长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人员对科室长负责的领导机制。

三、各科室在局领导的领导和协调下,按职责权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科室近期重要工作计划、会议、财务收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突发性事件等事项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五、各科室要建立电话记录簿,凡涉及工作的电话,接话人员一律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交有关领导阅批,承办人员阅后要有签字,办结后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工作人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倡导学习之风,日常学习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脱产学习要安排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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