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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08-08-04 文章来源: 作者:字体设置:[ ]

 

 

一、  传阅

1、上级机关和各有关部门来文、资料,均由机要员签收登记,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2、文件、资料应由机要员分类办理传阅手续,填好“文件处理单”后,送综合科分管人员拟办,根据拟办意见,分轻重缓急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按批示意见送有关科室办理。需科室了解的文件、资料,要按拟办意见传阅,科室要提高传阅速度,不得借工作等理由积压文件。

3、有关领导批示意见的文件,综合科立项督查,及时催办落实,并协同责任科室将办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4、加强保密工作,不准将文件、资料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严格管理有密级的文件及资料。

二、   借阅

1、加强文件、资料借阅管理,建立借阅文件登记薄,严格履行签字、注销手续,防止泄漏或丢失。

2、借阅带有密级的文件,须经综合科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及时交回。

3、未经批准,借阅人员不准擅自摘录,复印文件内容。

4、不准损坏文件,不准在文件上胡乱涂改、勾画,凡造成文件资料损坏,泄漏或丢失者,按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作其他处理。

三、   行文

1、严格按规范格式行文,文件内容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2、以单位名义制发的文件要严格实行拟稿、审稿、签发、印发责任制,由局长签发。

3、拟稿要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楚,格式规范。

4、各科室需要外出印制文件者,需先到综合科登记备案再到指定地点印制。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整洁,合乎规格。校对文稿由拟稿科室负责。

四、   文档

1、各文件、资料由机要员按照分类存档,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2、公务信函拆封,由机要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拆封,写明领导“亲收”的,应交有关领导本人处理。

3、机要员兼有上下传文、分发报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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