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与维权并举
圆满处理三起专利侵权案件
近日,东营市知识产权局向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移交了请求人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诉被请求人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东瓦斯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济柴绿色能源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三起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执法维权援助工作圆满结束,受到请求人的高度赞誉。
“煤矿瓦斯与细水雾混合输送方法及装置”是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动集团)于2005年取得的一项专利技术,可把煤矿低浓度瓦斯安全、方便、长距离输送到瓦斯发电站作为燃料发电或做其他用途,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2010年3月,胜动集团向东营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处理申请,诉称:2008年6月在张家口宣东瓦斯热电有限公司的风井瓦斯电站工程设备采购投标过程中,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柴绿色能源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在未经胜动集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出了与胜动集团专利技术具有相同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并应用到实际工程之中,三被请求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据此要求三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损失200万元。
东营市知识产权局对该案高度重视,案件受理后,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合议庭,多次进行案件调度。为取得侵权证据,根据请求人申请,办案人员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克服异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多次到张家口调查取证,取得了关键证据。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三起案件的侵权行为地不在东营市,故东营市知识产权局没有案件管辖权,但为了保护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维权援助职能,东营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请求人的维权申请,决定对其实行进一步的维权援助,并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案件承办人、石油大学教授、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为成员的维权援助专家组,无偿为请求人提供各项援助工作。专家组成立后先后召开三次案情分析会,对案件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同时提供了是否构成侵权的技术论证,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法律解决方案。
为避免请求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东营市知识产权局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的情况下,决定立即将案件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济南市知识产权局,三起案件的执法维权工作顺利结束。此次执法维权不仅充分维护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同时对执法与维权工作的有机结合进行了有益探索,充分彰显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与维权兼顾,求实与创新并举的工作新理念。
宋绍青